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当年年费,这项发明专利申请才能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属性的发明专利。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对于某些技术领域的发明,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取得的物质等都不授予专利权。计算机软件的发明,则要视其是否属于单纯的计算机软件或能够与硬件相结合的专用软件,并加以区别对待,后者是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的。至于涉及微生物的发明也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但要按期提交微生物保藏证明。
随着我国对专利权的逐步重视和保护力度的加大,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之后,如何保护专利权越来越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难题。
案例回放
1990年11月5日,李#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名称为旗杆的实用新型专利。1991年8月21日,国家专利机关授予李#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为########。该专利的权利要求为“一种旗杆由杆体、滑轮和旗绳组成,其特征在于:杆体是中空的,空腔分成下气室、中气室和上气室,在杆体旗帜升起的一侧开有若干个升旗排气孔和挂旗排气孔,杆体的下部装有分别通往三个气室的进气管,并与气源相连。1993年5月,##公司应第七届全运会筹委会大型活动部的委托,接受了研究全运会主会场的国旗、会旗吹飘装置的任务,并责成其机械公司组织完成,所需经费由机械公司负责。之后,机械公司开始自行研制旗帜吹飘装置,并如期完成了设计、制作和安装主会场国旗、会旗旗杆的任务。机械公司制作的旗帜吹飘装置由主旗杆、旗帜、小旗杆、定滑轮、升降绳、风机组成,主旗杆顶端装有球形旗冠装饰;在中空的主旗杆上部设有扁形吹风孔、下部设有进风孔;在主旗杆上部侧面装有定滑轮;在主旗杆上部与旗帜升起的适当位置处等间距装有6排112个不对称的扁孔锥形风嘴,并镶嵌于主旗杆吹风孔内;风机出风口与主旗杆进风口通过带法兰的软管联通,风机进风口设有风量调节阀;主旗杆底端固定在地基上,风机固定在基座上。1993年7月,多家新闻单位报道了机械公司的科研人员和职工研制这一装置的过程及其特点。李#认为机械公司制作的旗帜吹飘装置侵犯其专利权,遂于1993年10月8日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经过庭审的激烈辩论和争夺,法院最终驳回了李#的诉讼请求.
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案中,李#的“旗杆”专利技术方案涉及一种由中空旗杆、滑轮、旗绳组成,利用风源将风沿3条输气管道分别送到杆体内部的3个气室,并通过在杆体旗帜升起的一侧开设若干排气孔的吹飘旗帜装置。机械公司制作的“旗杆”,也是由中空旗杆、滑轮、旗绳组成,其工作原理是利用风源将风沿一条输风管道送入旗杆内部的一个气室,通过在杆体旗帜升起的一侧开设的出气装置吹飘旗帜。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李#的专利技术方案在旗杆内有3个气室,而机械公司技术中的旗杆内仅有一个气室。李#在专利技术中明确要求保护的只是3气室旗杆,而单气室“吹风式旗杆”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说明书已于1987年1月14日届满,并已在李#申请专利技术之前成为公有技术。因此,李#的“旗杆”专利保护范围,不应包括单气室旗帜吹飘装置。机械公司的“旗帜吹飘装置”,并未覆盖李#“旗杆”专利全部技术特征。因此,李#的诉讼理由不能成立。
友情提示
通过以上的案例回放和案件分析,有一个比较明显之处在于,专利侵权纠纷的案件属于一种非常专业的案件,即便是律师也不一定可以将专业技术与法律规定融合的非常到位。
在我们国家,有一个职业被称之为“专利代理人”,这是一个需要经过资格考试后申请执业证书的非常专业的行业。也正式鉴于专利纠纷的特性,在我们国家的专利侵权案件中,人民法院会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建议其委托人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以便节省司法资源。而且,这类的案件一般也只会安排在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的法院,可见其专业程度和难度!
对于企业而言,无论是其申请专利,还是专利复议,还是专利侵权纠等与专利有关的案件,均是非常专业的事情,而且是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例如,一个企业如果研究出一个产品后准备申请专利予以保护,则其专利申请文件如何撰写,权利要求书如何要求,专利应如何申请等问题,均是制约企业能否顺利申请的问题。
因此,委托专业的人士进行相关工作的代理,则会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企业的经营成本。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