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遗嘱与数字遗产守护者

  2010年5月份,中国的互联网悄然出现了“网络遗嘱”的网站,一时间,“网络遗嘱”这个词在百度和谷歌搜索的相关网页多达134,000篇和464,000篇。
也是在2010年,美国出现了“数字遗产守护者”网站。
  中国的网络遗嘱与美国的数字遗产守护者,其均指向包括Email、QQ、MSN、Facebook、人人网、开心网、Buzz、Twitter等在内的网络应用和网络虚拟财富所有人或注册人死后的管理问题。可以说,这既是互联网发展的一个必然现象,也是未来互联网发展的又一个待开发的处女地。
  今年五一假期期间,我曾关注过美国的数字遗产守护者,也查询了部分资料进行了解。了解后,我萌发了建设“世界上第一个免费的数字遗产保护网站”的想法。
  根据我的了解,目前美国的数字遗产守护者和中国的网络遗嘱,其均以有偿的方式在运营,且运营的核心主要是停留在技术层面,也就是说,面对这样一个互联网法律的空白,该项业务的发展目前只是在萌发期,只是停留在技术层面。我认为该项业务在未来的发展中(这个时间会很快,最多也就是2-3年的时间),必然会成为互联网经济的另一个闪光点,但是,其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便是需要先解决法律的问题,解决该项业务在互联网法律上的空白的问题。
  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结合的例子非常多,甚至可以说目前几乎所有的行业与互联网都已经关联了在一起,这个世界已经不存在互联网触及不到的领域。那么网络虚拟遗产也不例外,但是在这项互联网与法律传统行业的结合中,我认为能够在这个领域真正做好的,做到具有权威性的,只能是具有公信力的专业法律机构,而非技术公司,即法律第一,技术第二。法律才是大前提,技术没有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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